會計妹 AccGirl 寫:現就香港公司無營業說明:新成立的香港公司,18個月內沒有營業,在做帳服稅時,可以做為零稅申報,無需繳納任何稅款。
如公司成立後,所有的業務及銀行帳上的資金都是來至於香港以外的地區,這種業務,在做帳報稅時,可以做成離岸業務,仍然無需繳納任何稅項,但做帳報稅是免不了的。
如公司成立後,有來至香港,也有香港以外地區的業務,這樣就需要做帳報稅,但在報稅時,會分開報稅,香港那部份業務需要繳稅,海外那部份做離岸業務申報,無需繳稅。
在公司營運中,需要保存以下票據:
A、香港公司的銀行帳戶每個月的月結單(無論是本地帳戶或是離岸帳戶均保留)
B、有支票的保留支票頭
C、香港公司的全部銷售發票
D、香港公司的全部購貨發票
E、餐飲發票、車票、住宿發票
F、房屋租賃發票
G、匯入匯款通知書
香港公司做帳報稅程式較為複雜,為防止仲介公司在做帳報稅時出現問題,導致公司蒙受經濟上的損失,在做帳時應請專業人士處理帳務,才有權益保證。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25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