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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一文團隊 » 週一 8月 12日, 2013年 8:52 am
由 會計妹 AccGirl » 週一 8月 12日, 2013年 9:23 am
由 額靠停 » 週二 8月 13日, 2013年 8:28 am
會計妹 AccGirl 寫:有限公司是責任有限的公司。在法律上,有限公司等同於一個獨立的法人個體,有起訴及被起訴的能力。由於有限公司把股東的責任限制在其所投資的金額上,股東最大損失只會是總投資的金額。在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債務與公司董事及股東無關。如果投資者以其它形式營運,例如以獨資或合夥形式,責任是沒有上限的。債權人可直接起訴投資者。如果沒有能力償還債務,投資者可能會被逼破產。然而,成立及經營有限公司是比較昂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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