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查賬徵收的企業(A類)適用匯算清繳辦法,核定定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B類),不進行匯算清繳。
A類企業做匯算清繳要從幾個方面考慮:
1、收入:核查企業收入是否全部入賬,特別是往來款項是否還存在該確認為收入而沒有入賬;
2、成本:核查企業成本結轉與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實反映企業成本水準;
3、費用:核查企業費用支出是否符合相關稅法規定,計提費用項目和稅前列支項目是否超過稅法規定標準;
4、稅收:核查企業各項稅款是否爭取提取並繳納;
5、補虧:用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對以前年度發生虧損的合法彌補(5年內);
6、調整:對以上項目按稅法規定分別進行調增和調減後,依法計算本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而計算並繳納本年度實際應當繳納的所得稅稅額。
特別注意: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所說的納稅調整,是調表不調賬的,在會計方面不做任何業務處理,只是在申報表上進行調整,影響的也只是企業應納所得稅,不影響企業的稅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