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法對報稅有D咩要求?
發表於 : 週一 8月 19日, 2013年 8:55 am
瞭解瞭解~學習學習~
會計妹會計及專業服務討論區是一個免費的論壇,以中小企及創業者為對象,教育中小企及創業者必須的專業服務知識。目標為推廣專業服務知識的普及性,從而另中小企及創業者可自己解決一般的專業服務項目。 會計妹論壇由會計妹(AccGirl)專業服務團隊主理,除提供相關的專業服務知識外,亦為會計妹論壇的會員解答專業服務問題。知識類別包括:會計知識,公司開業知識,稅務知識。
https://forum.accgirl.com/
會計妹 AccGirl 寫:香港公司條例規定香港公司成立後,無論公司是否要納稅但是每年必須報稅,新公司剛成立允許18個月後報稅,以後每年一年一次報稅。香港公司只有一種稅,利得稅的17.5%。
稅務局在一般情況下每年都會向個別人士,個人公司,合夥公司,物業持有人及有限公司發出報稅表,有關人士必須于發單日期 後 1 個月內(而公司則於 3 個月內)把報稅表填妥並連同有關之資料及檔交回稅務局;利得稅報稅表一般會在業務經營 18 個月後發出,如有關人士在開始經營業務後 18個月後仍未接獲稅務局發出之利得稅報稅表,應主動向稅務局查詢有關稅務申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