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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中土人士 » 週三 8月 28日, 2013年 9:14 am
由 會計妹 AccGirl » 週三 8月 28日, 2013年 9:26 am
由 萬寶商 » 週五 8月 30日, 2013年 1:47 pm
會計妹 AccGirl 寫:與現有的機制相同,買賣雙方須共同及個別負上以新稅率繳納「從價印花稅」的法律責任。換言之,不論買賣雙方是否另訂不同的協議,在法律上,買賣雙方有相同的責任繳納「從價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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