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商標使用的問題...
發表於 : 週二 7月 16日, 2013年 8:13 am
我間公司嘅名稱已經註冊咗辦理登記手續,咁我系咪可以用我間公司嘅名稱作為商標使用?會唔會獲得註冊商標嘅保護g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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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妹 AccGirl 寫:在香港,有限公司註冊和商標註冊的作用各異,它們受不同的法例規管,並由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公司註冊處負責註冊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成立為法團並於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識產權署管理的商標註冊處則負責辦理商標註冊。因此,即使你公司的名稱在公司註冊處註冊,並不表示公司有必然權利將公司名稱作為商標,使用於推廣或經營其貨品或服務上。你必須另行向商標註冊處申請註冊你的商標,才可獲得根據《商標條例》所授予的保護。